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7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建德市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提出教师资格申请。
二、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9月28日-10月12日,各申请人登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0月16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建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0月18日上午7点20分前到建德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健康北路1号。
10月26、27日,各申请人必须到建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1室,地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联系电话:0571-64726675)办理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体检合格的,11月中旬将在建德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11月下旬予以发证。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12月4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建德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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