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商洛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商办字〔2017〕8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选聘103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锻炼,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着力解决村级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学历偏低、能力不强,后继乏力、活力不足等问题,全面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为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选聘职位
2017年商州区为没有大学生村官且村干部中没有大学生的贫困村选聘103名高校毕业生。具体职位详见《商州区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选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
2.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5.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2.报考人员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5日至10月8日(8: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商州区委党校三楼,电话:0914-2310730(工作日)、0914-2382483(报名期间)。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选聘公告规定时间内需携带《商州区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2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含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附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委党校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到区委组织部领取。(具体时间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商州党建网通知)
报考职位具体到镇办,区委组织部将从10月6日-10月8日每天上午9时前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前一天各职位报名人数。
四、考试
选聘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区范围进行调配,也可削减选聘职数,并报请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农村政策法规、党建知识、脱贫攻坚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商州党建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选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职位为单数时采取4舍5入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选聘职位与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1.5的比例,相应缩减选聘职位。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对竞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与计划选聘职数等比例确定,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鉴定,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特长、学历鉴定等情况,并进行综治鉴定。考察开始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对象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商州区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12380、0914-2338602)反映。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按照报考职位分配到镇(办)工作。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镇(办)党委、政府(办事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1.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主要负责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推行“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促进党建领航脱贫攻坚。同时,完成镇(办)、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2500元,基础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到位。试用期间,为聘用高校毕业生办理工伤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
3.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可按个人贡献和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收益分成或奖励。
4.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公务员招录与事业单位招考。
5.首轮聘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后,自愿留村工作并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新岗位低于原标准的,执行聘用工作标准。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可继续聘用,其工资参照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调增,并继续缴纳个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工伤、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的办公、生活等必备条件,由所在镇(办)村负责落实。
十、注意事项
1.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一个聘期为3年(与村级班子换届同步)。对首轮聘用期满本人自愿并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转入村干部序列,不再续签聘用合同;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级班子,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两个聘用期满后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解除聘用关系,自主择业。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选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的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等,不符合选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得报考。
3.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4.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和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凡以本选聘名义出售教材或举办各类辅导班均与本次选聘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要确保通话正常,凡因通讯不畅通,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请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商州党建网下载《商州区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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