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拟公开招聘常设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见附件,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要求:
面向社会,不限身份,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按周岁计算,如要求最高年龄为35岁的岗位,报考者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9月1日之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可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2.报考时间:2017年10月10日(周二) 10:00至2017年10月18日(周三)18:00。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11:45、下午2:15-5:30。报考者须本人在此时间段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段到达审查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地点:深圳市人才园裙楼二楼2068室。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验证证书、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岗位有工作经历或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笔试;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24-25日登陆考试服务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及打印准考证。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四、笔试
笔试委托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此次招聘的笔试为计算机类考试,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6日(周四)上午,时间:9:15—11:45。
(三)笔试地点:深圳人才园裙楼二楼公共考试服务平台。
(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7年10月31日(周二)10:00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11月2日(周四)9:30-17:00期间到深圳市人才园裙楼二楼206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认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将安排资格审查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将按管理权限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9月30日。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考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工作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六)咨询电话:88123763。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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