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选聘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深圳市盐田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中选聘的资质条件;
4.年龄45岁以下,符合本公告及《2017年10月盐田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选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日期截至2017年9月30日。
6.未受其他合同限制。
有下列情况的,应采取回避政策: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3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5-25361610;联系人:谢小姐)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官下路28号1栋二楼206室(登记室)。
(三)报名材料:符合公开选聘职位条件且诚意参加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1.《深圳市盐田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属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事后须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聘用合同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广东省外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事后须经由深圳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部门审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5.婚姻状况和已婚人士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此两项材料可先由个人提交书面承诺书,办理调动手续时补交正式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公开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考试考察内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一)发布公告。公告在盐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盐田区政府办公信息网(内网)同时发布。
(二)接受报名。在接受报名期限内,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少于3人时,可视报名人员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本次选聘。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情况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书面初次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考察采取谈话、到单位实地了解形式进行,并按考察细项计入考察分数。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考察、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未获选聘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1 2017年10月盐田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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