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编办、省人社厅审核,同意为祁连山水涵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 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林学类;
3. 身体健康,年龄32周岁以下( 1985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4. 限男性(高海拔野外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6日。
2. 提供材料: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交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150元。
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3.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三楼办公室(张掖市甘州区东环路3号)
联系电话:0936-8212743
三、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7年11月7日到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报名处领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面试结束以后,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3.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报考岗位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凡发现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等项目上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人选确定
1. 会议研究。招聘单位召开会议,听取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
2. 公示。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上报聘用报告,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下发聘用文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无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进行,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张掖市纪委、市监察局:0936-12388
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763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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