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卫生计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⑤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
⑥承诺书(附件4);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方式: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采取电子版发送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wsjsj@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姓名)gmwj201710xx(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应聘卫生计生局工作人员报名资料”;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2341625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我局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地点。请报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新区有关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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