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湖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镇容镇貌、环境卫生、规划建设、无照流动商贩管理等城镇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复退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镇政府试用期待遇核发。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组织办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按镇政府聘用人员待遇发放工资、补贴。
四、报名方式、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10月29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10月30日-10月31日
3、网上报名邮箱:hyyhzzb818@126.com
4、现场审核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永新街139号永湖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咨询电话:0752-3719818)
5、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工作相关能力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连同《永湖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起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现场审核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两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至审核地点查验,通过审核的,现场发予《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流程分为三部分:笔试、面试和试用期考核。
(一)笔试
1、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入围试用期考核人员。
(三)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满,组织办根据用人线室意见,从个人表现、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
本公告由永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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