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17〕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民进安徽省委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实际面试考生仅1人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地点:民进安徽省委组织部(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东3楼3107室,联系电话0551-62602309)。
(三)资格复审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党组或党委公章)。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加盖单位党组或党委公章)。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5、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安排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依次面试。
3.面试考官共7人。外聘考官不少于考官的二分之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选派。考官针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根据规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确定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准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提供最近六个月以内省内县级以上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检结果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按有关规定递补。体检结果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民进安徽省委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民进安徽省委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在安徽先锋网、民进安徽省委网站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实施,由民进安徽省委组织部具体承办。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2309
监督电话:0551-62603059
民进安徽省委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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