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43号)精神,现将安徽省测绘局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8:30-17:30(中午不休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测绘局人事教育处(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龙河路与肥西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0551-65115004。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4)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2.省测绘局人事教育处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结构化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年11月19日(星期日)进行。面试当天,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合成。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测绘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遴选职位为1人的,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本单位不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测绘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测绘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测绘局严格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和省测绘局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115004
监督电话:0551-62553231、65113589
附件: 安徽省测绘局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测绘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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