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按文、理分开的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专业服从,从而保证被录取不退档。
2、我院在录取时按省专业计划及考分排序规则进行。考生被录取后,专业可以调整。
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如果对所录取的专业不满意,可以填写专调整业申请书(与录取通知书一起收到),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就业去向等选择其它专业(不受文理限制,不收取任何费用)。专调整业申请书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学校。
4、我院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第3学期、第5学期还可以通过,注册调整专业(不受文理限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5、建议文理考生在自己所在科类内调整专业,如交叉调整专业,极易造成今后学习上的困难,新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考虑。
6、艺术类学生不能参加自主专业调整,其它专业也不能调整到艺术类专业。
7、我院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自主权与选择权,大幅度增加选修课程的比重(选修课程学分比重将达到30%~50%),扩大学生课程选修范围,允许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选课,所取得的学分只要达到某一专业规定的要求即可取得毕业证书(可提前毕业,最短为3年)。
8、学院实行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每一个学生配备导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选择、学业计划安排及课程安排进行指导。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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