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为北京市体育局直属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实施义务教育、培养与输送专业体育人才,完成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任务等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57号。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北京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人事科内勤岗1人(管理岗9级)
2.卫生科队医岗2人(专技岗12级)
3.财务科会计岗2人(专技岗10级)
4.青少科内勤岗1人(管理岗9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人事科内勤岗(管理岗9级):
(1)人力资源、法律、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
2.卫生科队医岗(专技岗12级):
(1)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了解运动性损伤相关知识,具备推拿、按摩相关经验;
(4)能适应日常值班和长期跟运动队外出训练、比赛的工作要求。
3.财务科会计岗(专技岗10级):
(1)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3)熟悉国家财政、税收及工商等相关法律法规,有较深的会计核算理论知识,熟练使用会计相关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
4.青少科内勤岗(管理岗9级):
(1)体育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的规定,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淑华、岳海龙
联系电话:010-83229455、010-83223391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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