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2803号(东方广场经开管委会旁)
招聘岗位:临时辅助人员1名
任职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
2、性别:不限;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知识:计算机类、法学类、信息网络类、统计学等;
5、工作经验: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法院工作过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6、能力:
① 有丰富数据处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数据统计制度;
② 具有全面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密和归档、装订;
③ 能够独立检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规定的报表;
④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掌握电脑打字、公文写作等办公技能;
⑤ 工作严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敬业精神。
7、因工作任务繁重本次招聘人员岗位为临时辅助人员,人事信息由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工资福利:
1、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提供相应待遇,工资数额及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执行;
2、带薪年假及其他法定假期;
3、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工作时间:早8:30晚5:00周末双休
联系电话:0431-88559895
有意者可将简历发至jkrmfy@163.com邮箱
注:本文来源长春经开人才网,原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临时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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