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长期缺乏的问题,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整体水平,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医疗卫生改革成果惠及群众。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招聘11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具有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陵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112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优先条件
1.硕士毕业生优先;
2.取得执业资格者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试已达要求未取得证书者视同取得);
3.陵水县、海南省户籍(生源)优先。
二、报名事项
1招聘方式
高等医学院校招聘:海南医学院(3月25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3月27日)、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3月28日)、重庆医科大学(3月29日)、河北医科大学(3月31日)。
2报名方式
当场报名,报名后即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如下:报名--面试—签订协议—聘用。
1报名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成绩单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按学校规定修完学业,达到毕业要求,尚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凭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报名。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须2017年3月20日前考取。
3.无身份证者或不按规定出具身份证明者谢绝报名。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院校现场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1.海南医学院,3月25日上午9:00-12:00;地点:海南医学院风雨操场。
2.华中科技大同济医学院,3月27日上午9:00-12:00;地点:学子苑506栋105室。
3.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3月28日上午10:00-12:00;地点:华西逸夫楼报告厅。
4.重庆医科大学,3月29日下午15:00-17:00;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一楼。
5.河北医科大学,3月31日上午8:00-12:00;地点:主教学楼前广场。
3签订协议
面试符合条件的,可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
4聘用
根据面试和协议签订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证书、户籍、学历、档案、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开展复审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考察通过后,县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公示7日,无异议的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制实施方案(试行)》,纳入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全科医生待遇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全科医生实施方案》执行。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无医疗执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规定进行转正考核。
正式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证书的,一律予以解聘。取得证书后需在用人单位至少服务5年方可调动,否则,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和面试。
(四)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五)有关陵水黎族自治县的详细信息请登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ui.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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