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笔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院(办、中心):
根据省委组织部《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浙组通〔2019〕33号),省公务员局《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公告》《2020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为顺利做好2020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共报考316468人。其中,省直17006人、杭州67422人、宁波35493人、温州31790人、嘉兴22301人、湖州14628人、绍兴25056人、金华23109人、义乌4125人、衢州19018人、丽水18948人、台州29114人、舟山8458人。
省级机关单位遴选报考1027人。
二、考试时间、科目和考点安排
(一)2月22日
1.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下午:2:00-4:00《公安专业知识》2.省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足球游戏下午:2:00-5:00《机关通用能力测试》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遴选考试考点设在省直(杭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2月23日
1.报考设区市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含紧缺职位)的,为综合类。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下午:2:00—4:30《申论》(A卷)
2.报考公安特警的,为公安特警类。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3.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及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林业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为基层类。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下午:14:00—16:30《申论》(B卷)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为优秀村干部类。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下午:2:00—4:30《综合应用能力》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点设在省直(杭州市区);报考设
区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点在该设区市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按报名时所选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各考区主要任务
(一)落实考点考场,编排和检查本地考场数据,上报考点考场分布、考试指挥班子、值班人员等信息。
(二)接收、回送试卷和答卷,并做好全过程的安全保管、使用、运输和交接工作。
(三)安排和培训各类考务人员,组织实施公安专业和公共科目笔试。
(四)做好考场监控和监控信息保存工作。
(五)汇总并上报违纪违规考生信息(考场情况记录单),以及协助做好异常情况核查工作。
四、考前准备
(一)1月13日前,汇总省直和各市(含义乌市,下同)落实考点考场情况。
(二)1月16日前,编排省直考区考点考场。
(责任科:考务科)
(三)1月17日前,各市上报考点考场分布和编排信息。
(责任科:考务科、综合科)
(四)2月10日前,各市上报指挥班子、值班人员等信息。
(责任科:综合科、考务科)
(五)2月10日前,协调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省人力社保厅人事处落实赴各市巡视人员。
(责任科:综合科)
(六)2月11日前,落实省直考区各考点流动监考和考务办工作人员。
(责任科:综合科)
(七)2月13日前,制定《考务手册》、制作考场提示语挂贴、准备考务用品。
(责任科:综合科、考务科)
(八)2月14日前,编排准考证信息和测试准考证打印。
(责任科:考务科、信息科)
(九)2月15日前,各市上报接卷人员信息。联系落实试卷运输车辆。
(责任科:考务科、综合科)
(十)2月18日,组织召开巡视人员和省直考点考务人员考务工作培训会,布置巡视和考务工作任务。
(责任科:综合科、考务科)
(十一)2月19日,组织各市到指定地点交接试卷。各市派专人(2人以上,带介绍信、身份证和试卷订单原件)和试卷押运车(警车),于下午2时前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报到、交接试卷。纪检监察派人员监督。
(责任科:综合科、考务科)
(十二)2月20日前,做好指挥系统调试,指挥中心布置工作。
(责任科:信息科、综合科)
(十三)2月20日9:00—2月23日17:00,网上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
(责任科:信息科)
五、考试实施
考试实施过程参照《监考人员工作程序》(见附件1)操作,在此基础上还应突出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加强对各类考务人员的管理。考务人员和考试保障车辆按要求准时到达指定位置。试卷必须在考试当日,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用专车将试卷从存放点押运至各考点。
(责任人:现场指挥、考点负责人/主考人员)
(二)流动监考人员要加强对监考人员从考务办领取试卷到考场分发过程的监管,在考试全过程监督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协助监考人员做好考务异常情况处理等。
(责任人:流动监考人员)
(三)考试全程封闭,严格履行考生代表对试卷的验封签字程序,禁止使用计算器,注意防止考生走错考场和坐错考位。要严防试卷和答题卡缺失,收卷时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务必先收卷后签字。核验人员要认真核实,确保试卷和答题卡万无一失。
(责任人:监考人员、核验人员)
(四)要准确理解“手机使用”“经提醒”“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等含义与认定尺度,处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依法依规(违纪违规处理基本程序和操作说明见附件2)。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和当即报告。
(责任人:主考人员、监考人员)
六、考后工作
(一)考试结束后,各考区要认真清点、整理、分装试卷和答题卡,在答题卡箱上标注考试类别、科目、题卡袋份数等信息,试卷和答题卡不能用软包装或自备纸箱封装。
(责任人:考试机构负责人)
(二)2月24日16:00前,各市派专人专车将答题卡和试卷押送至省劳动干校(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550号)清点交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同时将违纪违规信息(考场情况纪录单)交省人事考试院综合科。
(责任科:综合科、考务科)
七、有关要求
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考务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要把好考务人员选派关,同时要采取有效管理和教育措施,谨防内部人员(包括监考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和工作事故发生。要监督各类考务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考试工作流程,规范考试实施。要把考务工作做细做实,对所有报出的数据和信息,均须经2人以上校对或核验;经手工处理的数据,要注意格式、栏目等有否发生变化;编排准考证时要注意学校名称、地址等是否规范,考试机构与学校之间、省市考试机构之间要进行认真复核。原则上不同类别的考生应安排在不同考点,确需在同一考点安排的,不得在同一教室安排,严禁混排考场。
(二)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对下设的县级考点,各有关市要延伸考务管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全保障到位、考务培训到位。每个考场要有监控并有效保存监控信息,无监控的要架设临时监控。与省指挥中心联网的考点,要确保考场视频连接畅通。各考点应配备必要的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探测仪等设备,有条件的还可设置流动或固定的无线信号侦测、干扰等设备。要在考点配置必要的引导、安保和医务人员,以及在醒目位置设置考场指示(对照)标牌,方便考生参考。通过在考点设置条幅、宣传板,考场特别提示等方式,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三)加强试卷使用管理。试卷传递、清点、交接、保管、启用、回收等各环节,必须全过程无缝对接管理。试卷到达各市、县后,试卷存放场所,均应符合保密要求且有2人以上24小时值班,并严格执行每天安全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即时报告。
试卷运送过程中必须有2人以上全程押送,清点环节重点核对试卷科目、数量和密封情况。严格控制备用卷的预订,备用卷的使用严格报批制度(试卷管理规定见附件3)。
(四)加强考风考纪管理。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见附件4),人社部第30号令有关考试违纪违规(见附件5)和《刑九》有关考试违法处理(见附件6)的相关规定。各考区应充分发挥考试协调机制作用,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交通、网监)、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部门,落实符合考试要求的考点考场和监考人员,严厉打击有组织考试作弊、利用高科技作弊、替考,以及培训机构派抢手窃取试题等违法行为,维护好考场周边交通、治安管理,清除干扰。要加强舆情监控,打击利用网络恶意炒作等行为。遇突发事件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浙人社发〔2012〕327号)妥善处置。
(五)加强考试服务管理。认真做好对残疾人考生的服务工作。要主动向当地残联部门通报情况,主动联系残疾人考生了解有无特殊需求,并作出相应安排。考场安排要方便残疾人考生参考,并视情增加辅助人员。对于肢体残疾的考生,如有需要应给予必要的行动协助。对于视力、听力残疾考生,准许携带眼镜、助听等工具,必要时所在考点要为其提供考试指导语、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书面资料。
附件:1.监考人员工作程序2.违规处理基本程序和操作说明
3.试卷管理规定
4.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规则
5.足球游戏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摘要)
6.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条款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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