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就业招用工信息2020年第13期)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全面负责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截止2020年2月10日年满18 周岁,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不超过1990年02月10日以前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5名,其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8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六)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各项体检项目,经体检合格的;
(七)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经测评合格的;
(八)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聘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类别:勤务辅警
招聘人数:15人
条件:1、男性15名,符合本公告第一条招聘条件所列各项标准内容;2、热爱辅警职业,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1年以上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02月17日至2020年0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致电预约报名具体时间。
(二)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曲靖经开区鸡街小区发展用房15号),联系电话:0874-3968599。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采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单页上)、正面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6张(2.5cm×3.4cm),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将按照招聘条件严格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目测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要求和求职动机等。凡通过资格审查和目测者,将电话通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相关事宜。
五、考试、面试考察
(一)考试由基础知识、体能测试两个科目组成。
1.经资格审查和目测合格的人员,可进行基础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考试成绩加3分。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时,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经基础知识考试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试。分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共3个项目进行。立定跳远测试当场不超过3次,以最高成绩计算;其余测试项目均只能测试一次计算成绩;每一项达标者视为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应当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因身体原因不能剧烈运动者,参加体能测试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二)面试
届时将由交警大队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内容为拟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能力,面试考察分数满分100分,成绩计入考试成绩总分。
(三)根据考试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考核人选。
(四)考试和面试考察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考核
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和相关政审考察。对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各项体检项目统一组织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所有体检项目可以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以在体检结果出来后2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考核由报名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单位)配合实施,政审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云南省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进行。
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经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在内设中队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与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合同期内由公安分局负责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勤务辅警每月外加伙食补贴。
(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计发正式工资。根据相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对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等实行动态调整。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在3800元以上(含社会保险部分)。
八、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九、报名联系单位及电话: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内务中队,0874-3968599。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ynqjrs.gov.cn/detail_jy.asp?Twzbh=12&id=14495&lb=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