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金融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建设等工作;开展金融发展研究,并为金融产品创新、合作交流、企业融资、省外金融机构入驻及投资等提供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暂定)。
二、招聘岗位
设招聘岗位6个,详见《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无法按时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适当延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6日(含当日)。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8.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7日至6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hljsjrfzfwzx@163.com。
所有招聘岗位统一时间笔试,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dfjrjgj.hlj.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材料
1.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完整清晰;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6.报考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第1—5项材料扫描清晰,形成PDF格式文件;第6项保持Excel格式文件。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招聘岗位编号”)。
(四)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笔试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发放准考证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安排在笔试考试后,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相关工作通过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dfjrjgj.hlj.gov.cn/)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者本人;其中报名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4.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未达到此比例,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dfjrjgj.hlj.gov.cn/)公示。
(三)考试
1.考试安排及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名额与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适应度。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折算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发布
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网址:http://dfjrjgj.hlj.gov.cn/)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有关规定确定。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如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本公告内容由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2号楼509室
邮编:150001
咨询电话:0451—82807173
纪检监督电话:0451—82622168
附件:
1.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来源:http://dfjrjgj.hlj.gov.cn/newsshow.php?cid=27&id=3488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