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山市市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保山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保山市市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
2020年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2020年6月20日,上午7:30集中。
三、面试地点
隆阳区第一中学(高中部)学思楼,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黉学街7号。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上午7:30前到隆阳区第一中学(高中部)学思楼报到。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面试考官、场内工作人员、监督员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试成绩。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相关要求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内禁止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罚。
(三)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八)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面试前,考生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2.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3.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6.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考生坚持参加面试,须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联系方式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875-2220960
附:2020年保山市市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日程安排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2020年保山市市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日程安排.xls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20-0619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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