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1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签名需手写,表内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学历验证(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9)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6);
(10)《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已取得的提供);
(11)本人健康绿码或核酸检测报告。
3.注意事项:《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计划生育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要求必须手写签名。
4.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rzjbgs@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编号”;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联系人: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金小姐咨询电话:0755-88214381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7月7日。报考人员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将纳入光明区专干储备库A类库。
(五)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 |||||||||
序号 | 岗位编码 | 岗位类别 | 专干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人员条件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最高 年龄 |
岗位条件 | |||||
1 | RLZYJ | 辅助管理 (执法)岗 |
人力资源专干 | 6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 |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因工作需要,有驾驶证,能够熟悉驾驶机动车者优先。 |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7868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