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泗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需要,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发〔2018〕108号)、《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19〕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区公开招聘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8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泗水县户籍、配偶具有泗水县户籍(泗水县户籍均以简章发布时间之前户籍在泗水县的为准)并在泗水县域内常住或泗水县生源;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9、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总成绩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总成绩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者总成绩加8分。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7日下午4:00,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
报名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gov.cn),下载《泗水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发送至邮箱(sdszrlzy@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修改为“社区工作者-报考街道名称-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因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选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③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2020年11月4日上午10:00-11月8日上午12:00,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根据本招聘简章规定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网上初审,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初审合格通过邮箱回复告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报名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要求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缴纳考务费、领取笔试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查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交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交费及领取准考证地点:泗水县自来水公司二楼会议室(圣哲路12号)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统一公布。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要在11月20日上午9:00-12:00期间,到泗水县自来水公司四楼会议室(圣哲路12号)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①《泗水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泗水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④笔试准考证;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⑦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⑧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报考的,应提交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⑨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⑩个人征信报告及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仪表气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全场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统一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选定岗位和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协调街道与劳务派遣公司、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相应岗位,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情况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落实。
咨询电话:13964989034
附件1:泗水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明细表
附件2:泗水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泗水县委组织部
泗水县民政局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sishui.gov.cn/art/2020/10/28/art_32892_2686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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