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迪庆州民族歌舞团的演出服务质量,为有效缓解创作专业人才和舞蹈教员缺乏的现状,经研究决定面向迪庆州内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考计划和岗位设置:
根据《关于下达2012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2〕3号):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招考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作曲 | 1 | 作曲、音乐制作(音乐学院) |
舞蹈教员兼表演 | 1 |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艺术院校) |
舞台、戏剧、影视文学 | 1 | 舞台、戏剧或影视文学(艺术院校) |
三、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迪庆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岗位条件及要求;
报考作曲岗位人员需具备音乐学院作曲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独立创作音乐作品能力;能够把握所创作音乐作品的风格;熟练掌握至少一个计算机音乐制作软件的运用技术;具有良好的与他人沟通和协作能力。
报考舞蹈教员兼表演需具备艺术院校舞蹈教育(表演)专业毕业证书,具备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能够独立编排科学、系统的舞蹈基本功推行课目并指导和纠正演员训练;形体和形象达到舞蹈演员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与他人沟通和协作能力。
报考舞台、戏剧和影视文学人员需具备艺术院校舞台文学、戏剧文学或影视文学专业毕业证书。具备独立完成舞台文学、台本创作能力;熟悉舞台演出规律能根据要求完成各种演出方案设计;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与他人沟通和协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7年9月 10日——1994年9月 10日)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2年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9—2012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与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包括试用期);(2)已被事业单位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包括试用期)。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如符合条件者被用人单位拒绝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监督部门举报。
4、现场报名地点:建塘镇云丹路5号 迪庆州民族歌舞团办公室(州委党校旁)
5、报名时间: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9月28日期间9:00时——17:30时(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6、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10月7日—8日期间到迪庆州民族歌舞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8、报名监督和举报电话:0887—8226003
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9898 18808858529(董维耀)
五、招聘具体安排
招聘工作由报到、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组成。
1、报到。2012年10月9日上午8:00开始到迪庆州民族歌舞团业务楼一楼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报到时带齐有关证件的原件)
2、考核。考核由初试、专业素质测试组成,考试地点在迪庆州歌舞团业务楼,考核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9时至18时。
(1) 初试(满分100分)。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才艺、舞蹈教员兼表演的身材条件等。当场评分,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专业综合考核。如参加初试人员不足以上比例的,按1:1的比例进入专业综合考核,但初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下一阶段成绩。
(2)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作曲岗位考核内容:作曲理论与作品写作、音乐理论知识、记录和分析谱例、MIDI音乐制作、音频后期处理。
舞蹈教员兼表演岗位考核内容: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及理论知识、形体身韵示范说课、模仿和即兴表演。
舞台、戏剧和影视文学岗位考核内容:舞台基本知识、舞台表演台本创作、演出方案策划、即兴创作。
各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专业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招聘。
考核完毕,考官当场评分,成绩汇总后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六、体检及招聘
1、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经同意,不再递补。
2、公示。在监督组指导下进行张榜公布:考核成绩公布第一榜;初试(或实作)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初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即由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文件,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后待遇
1、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一年(自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的十二个月内)。试用期期间,若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存在业务能力弱,工作效果差、人品作风差等问题,单位报请文化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批准作辞退处理;
2、试用期满,经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后,按现行政策享受我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转正、定级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从试用期期间计算工龄,在单位工作期间,享受单位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考核、初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凡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各种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安全责任自负。
6、本公告由迪庆州民族歌舞团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
迪庆州民族歌舞团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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