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平原县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关于做好就业扶持对象认定服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19〕150号)中“就业帮扶类”人员条件(具体见附件)。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性岗位,计划招聘5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3日在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06室(平原县新华南路)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和本人页),2寸免冠近照3张;
(2)学历、学位等证书可附带。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县人社局网站、“平原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34—4256060
附件:1、“就业帮扶类”人员条件.doc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0673499/n30731290/c5888563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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