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金融办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金融办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为宁波市金融办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域内金融产业发展服务和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产业促进发展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产业研究、保险产业研究和保险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市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新兴金融业领域风险监测和非法金融活动预警等工作。承担本市金融发展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宁波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符合调入单位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任职资格要求;
3.选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有关回避的规定要求。
(三)选聘岗位及名额
1.选聘岗位1个:管理九级岗位1个。
2.岗位要求。法学或法律专业毕业,具有2年以上司法或行政执法实践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区县(市)以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择选拔或组织调配的人员,在镇乡(街道)工作不满5年或不满地方和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月。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7日9时至12月11日16时。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下载并填好《宁波市金融办公开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2年以上司法或行政执法实践工作经验证明等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515183239@qq.com邮箱,报名资料发送后请电话确认相关材料是否收件。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9185853,13586735855。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2020年12月17日9时至16时,通过电话或钉钉方式通知初审结果。
3.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宁波市金融办1705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需随带确认材料:《宁波市金融办公开选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佐证材料等原件。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通过电话或钉钉方式另行通知,请予关注。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现场资格通过人数少于3人(含3人)的,取消本次公开选聘;通过人数超出3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事项在宁波市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金融办网站(http://jrb.ningbo.gov.cn/)另行公告通知,请予关注。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选聘人员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宁波市金融办门户网站(http://jrb.ningbo.gov.cn/)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金融办负责解释。选聘单位联系方式:宁波市金融办,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2号楼17楼(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B出口2号门进)。
宁波市金融办
2020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http://jrb.ningbo.gov.cn/art/2020/12/3/art_1229024342_3683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