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共3家,简介情况如下:
(一)浙江省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负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安全的技术服务和运维保障、指导全省法院的信息化工作以及完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承办立案接待、庭审记录、校对印制送达法律文书、归档等审判执行具体事务、承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完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浙江法官进修学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挂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法院干警的教学培训工作、审判工作课题研究、审判学术交流、教学培训教材编撰、国家法官有关工作以及完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件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 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有专业能力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不得报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任岗位由招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招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2021年3月26日17时。应聘人员登陆浙江法院网(www.zjsfgkw.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请考生注意保存账号及密码信息,后续打印准考证、查看公告等仍需登录报名系统。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0日——3月31日。由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但仍在资格初审期限内的,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选择其他岗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4月中下旬,地点在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在浙江法院网(www.zjsfgkw.cn)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并下载准考证。
笔试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自行命题。笔试内容以公共知识、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注册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4月底前,地点在杭州市内。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浙江法院网(www.zjsfgkw.cn)另行发布通知。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步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工作,报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时,可同时报考本院司法雇员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与司法雇员招录笔试采同一套试卷同时进行,笔试成绩可同时用于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与司法雇员招录笔试。详见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司法雇员公告》。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企业)招聘)
2.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笔试、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仅在浙江法院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7057751。
五、其他事项
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571-87055826;招录系统管理员电话:0571-88312368(转801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入口:ksbm.zjcourt.cn
附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计划表.xls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5日
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1/3/15/art_1443681_58921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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