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中共海丰县委 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的通知》(海委字〔2020〕7号)、《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等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就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通过参加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详见《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考生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2.面试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考生进考场时间为上午8:20至8:45。进考场前5分钟,考生须打开自己手机的“粤康码”,保持“粤康码”显示时间动态(不能提供截图),凭“粤康码”和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证件证明进场。超过规定时限(即上午8:45)考生不能进场,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见《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三、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含),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面试须提交证件证明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请考生于4月15、16日自行前往海丰县农业农村局2楼办公室领取,办公电话0660-6622368)
3.疫情防控证明材料;
4.承诺书(附件3,请考生自行在本公告下载)。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97号)等政策规定,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天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系统中如实登记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
(二)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前,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疫情高风险人群。凡近期从国(境)外旅居回或来汕尾的人员,需按要求提前做好防控隔离等相关措施,主动向招考单位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并在进入面试考点时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查报告等材料;
(三)考生须在面试当天进场时接受体温检测,并在进场前5分钟打开自己手机的“粤康码”等健康码(保持 “粤康码”等健康码显示时间动态,不能提供截图),以便工作人员查核。如进场核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能进考场,考场工作人员将对其妥善处理;
(四)面试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面试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内容,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照标准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切勿因看错或记错本人的面试时间、地点或携带证件证明不齐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面试。因考生携带证件证明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参加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做好交通及食宿安排,并注意安全。
3.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熟悉面试考场,规划好到达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避免造成遗憾。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660-6622368,15914291322,李嘉思
附件: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hf.gov.cn/gdhf/zwgk/1200/1202/content/post_676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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