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郴州市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内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在部分高校(见附件5)设置招聘点,以现场招聘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54名。招聘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招聘单位简介(附件6)。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则不限师范类。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安排表》(附件5),具体招聘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调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9)、《专业硕士学位代码表》(附件10)。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认定。
(3)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到相应招聘点(见附件5)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正式报名。预报名后,在相应招聘点(见附件5)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先下载《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具体现场报名时间见附件5,如有调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聘中全程限报考1次且限报考1个岗位,凡重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公告》和《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附件5,如有调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7)的顺序整理:
(1)填写打印好《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1份等报考所需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同时提供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成绩单、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5,如有调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如同一岗位总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其中高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和初中物理、地理、历史、生物、道德与法治等学科经批准为急需紧缺学科,不设开考比例。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长为3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考官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将于各招聘点面试全部完成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在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和准考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公告》和《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郴州市诚信体系。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28312。
八、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北湖区区委人才办:0735-2220265;
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35-2121072;
北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167130。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控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网上报名二维码:
附件1: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5: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安排表.doc
附件7: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郴州市北湖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8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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