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选
报考太原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
报考太原市公安局职位的男性入围考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5月9日上午8:00前。
报考太原市公安局职位的女性入围考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5月9日上午10:30前。
2.地点
山西省体育场,考生从东门(小店区体育路25号)进入后由2号门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等执行。
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2、附件3。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二)考生如有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三)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防疫登记表(见附件4)。近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来(返)并或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还需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无法提供手机健康码绿码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按照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尚未结束医学观察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四)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五)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行核验身份和体能测评项目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六)4月20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等出现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请及时告知太原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351-4038576)。
(七)考生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凡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视为放弃。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考生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后,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三)考生应提前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四)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考生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不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考生体能测评成绩当日在山西省体育场2号门入口处张贴现场公布。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0351-2020088
太原市公安局: 0351-4038576
附件: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7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1ngwyks/202105/t20210507_208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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