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按照上级要求,现对部分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详见附件2)进行核查。
以上人员应将符合报名条件并与报名时完全一致清晰可见的,毕业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盖单位章)、已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仅限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仅限“免1科”考生)、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1)(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夹名称为“2021二级建造师+姓名”)在8月15日前发至1135861494@qq.com。不及时发过来以上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成绩。
联系电话:5132010
附件:1.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承诺书
2.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2、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xls
文章来源:http://rsj.bozhou.gov.cn/News/show/497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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