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1年下半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省政协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0:00-11:30;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849号(云南省政协委员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详见《省政协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四)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岗位要求具
备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六)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七)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八)本人2年及以上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
(九)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十)表彰奖励的证书、文件以及获奖或发表的稿件等选取较有代表性的提供,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复审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
(二)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往返途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复审现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复审现场;“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复审现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复审现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复审现场。
(四)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如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至少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
(六)资格复审时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省政协办公厅将用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通知考生相关考录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 0871-63997201
附件:省政协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9月26日
来源:http://www.ynzx.gov.cn/tzgg/26176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