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县幼儿园
2012年缺编教师竞聘公告(第一号)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县幼儿园关于增补教师的请示报告,结合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县幼儿园实际,为确保维西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县幼儿园2012年缺编教师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教育局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教育行政职能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的批复》(维政办复〔2008〕37号)文件精神及“今后城区学校除特殊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人事部门批准可招考外,岗位出现空缺时一律实行从全县现有符合条件的教师中竞聘”的要求,目前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及县幼儿园出现了教师缺编需补员的情况。根据两校及县幼儿园要求,经教育局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程序面向全县在职在编在岗小学教师中公开竞聘补充两校及幼儿园缺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二、组织领导
(一)两校及县幼儿园教师补充竞聘工作由县教育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坚持“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规范竞聘程序,严格竞聘纪律。
(三)竞聘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任人唯能;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竞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维西县在职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
(二)对象及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历年考核在合格及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语数专业年龄不限;特殊专业(音乐、体育、英语)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三)语数教师至2012年8月,从事乡镇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即2007年10月前参加工作);其它专业教师至2012年8月,从事乡镇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即2009年10月前参加工作),县幼儿园教师从事乡镇工作2年以上(即2010年10月前参加工作)。
(四)符合竞聘条件,参加竞聘的教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提交竞聘表,单位认真如实审核,同意后原单位在竞聘表上签字盖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竞聘表交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会同竞聘单位进行复审,合格后通知本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竞聘。
四、竞聘岗位拟设置数
单位 | 拟设专业岗位及要求 | ||||
语数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合计 | |
县民族小学 | 1 | 1 | 2 | ||
保和镇完小 | 4 | 1 | 2 | 1 | 8 |
合 计 | 5 | 1 | 3 | 1 | 10 |
专业要求 | 普通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单位 | 拟设专业岗位及要求 | |
综合教师岗位 | ||
县幼儿园 | 岗位数 | 6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中专学历及以上并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或音师专业。 |
五、竞聘程序
(一)笔试:凡参加县民小、保和镇完小竞聘的教师全部参加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中小学基本教育知识。笔试分数:语数岗位占总分的80%,其它专业岗位教师占总分的60%。并按各校所设置岗位专业数1:2进入实作,专业岗位竞聘人数不足1:2的总分控制分须达60分以上,竞聘人数不足的岗位由其他专业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替补。
(二)实作:由所报岗位学校组织专家组,按专业需求组织实作。实作分数:语数岗位教师占总分的20%,其它专业岗位教师占总分的40%。
(三)笔试和实作总分为100分,竞聘结束后按各校所报岗位数,按1:1从高到低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近3年教学工作资料及工作单位相关师德、工作业绩方面的评定。考察分为合格、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按岗位数递补。
(四)县幼儿园竞聘教师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分占总分60%,实作占总分40%。
六、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9日——10月12日,地点: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城区学校补充教师竞聘报名表;
(二)毕业证原件(原单位审验);
(三)教师资格证原件(原单位审验);
(四)身份证原件。
七、竞聘的组织及工作纪律
(一)竞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及县幼儿园负责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相关人员对竞聘的全过程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发现徇私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竞聘人员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全部责任,若出现弄虚作假,竞聘小组有权取消竞聘资格。
(三)竞聘时间:2012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保和镇完小。实作时间及另行通知,实作地点保和镇完小及县幼儿园新校区。
八、竞聘上岗
(一)按程序符合竞聘上岗的人员,于竞聘结束后分别到两校上岗试聘,并做好工作移交手续,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学期结束时,根据用人单位意见,按人才流动程序给予办理调动手续,调聘人员按调聘时间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二)聘任岗位在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数内,按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聘任相应岗位。
九、依据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及县幼儿园的补充教师请示制定本教师竞聘方案,根据方案制定竞聘公告。公告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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