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辅警)15人(男性10人,女性5人);
岗位二:市公安局勤务岗位6人;
岗位三:市公安局文职岗位3人;
岗位四: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11人。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注:其中市监察委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因工作岗位特殊应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一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lbsfjglk@126.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面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来宾”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659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此外,市监察委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在执行看护勤务期间享受看护人员值班补助。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0509。
来宾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lb.gxrc.com/Article/info/d4e8b6d5-fd84-4cc7-b476-ab6835ec57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