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开选拔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面试公告
根据《2022年公开选拔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时间: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8:00-12:00。
(三)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01室。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2022年公开选拔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报名登记表》签字版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份);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职称相关聘用审批表复印件2份,加盖任免单位公章;
6.个人财务管理主要成果或经历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7.个人信用报告1份。
考生携带资格复审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经审查核验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面试时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8:10考生须到达候考室(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0室),8:30开始正式面试。
(三)面试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2会议室。
(四)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三、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和考务人员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考生和考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休息室、候考室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1.按照来宾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
2.如考生面试当天“广西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出现咳嗽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1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包括饰品)参加面试。
4.考生需将除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外的物品应交由工作人员保管,未按规定存放带至候考室或面试室内的,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5.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经许可并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本人相关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8.面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按《2022年公开选拔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公告》执行,联系人:兰素娜,0772-6622229。
来宾市卫健系统公开选拔总会计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lb.gxrc.com/Article/info/b79cf239-de0b-453e-ac4f-2aa73b44d2c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