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民族中学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招生公告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砚山县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砚教体通〔2022〕13号)《砚山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立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公告》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砚山县民族中学招七年级700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县一小、县二小、大外革小学、县三小服务区,小克底村、永忠村范围内户籍居民;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适龄少年。
(二)在依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正常招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剩余学位招收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招收租住在七乡大道以北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招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教务处
2.报名时间:7月9日—10日。服务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请在报名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前往县民中进行签字确认,过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不预留学位。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或工作单位证明(工作证);3.入学体检表。
(二)城区户籍居民、常住居民(指没有城区户籍但在县城购房并入住的居民)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3.入学体检表。
(三)进城务工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住房证明;3.就业证或有效劳动合同;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入学体检表。
(四)进城经商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租房合同;3.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入学体检表。
(五)现役军人(含武警)家庭携带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1.户口簿;2.军官证(父母)或部队证明;3.不动产权证或租住合同;4.入学体检表。
温馨提示: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大外革、小克底的六年级毕业生,符合砚山县民族中学招收条件的已由各小学根据服务片区划分了就读学校,不需要提供材料,只需要持入学通知书前往确认即可。
五、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学校按划分服务片区招生,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服务区相对就近学校入学。不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学生、录取新生,不以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的原则。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相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不含租住)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片区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居民;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家庭;现役军人;常住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剩余学位再招收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军转干部子女、随迁子女,招满为止。
(四)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七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公开招生对象及条件、公开招生计划、公开片区划分、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结果(仅限儿童、少年姓名)。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生活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
六、招生纪律
(一)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视为该学生已被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再另行录取。
(二)严格执行《云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招生、入学、转学等规定,对符合转学条件、正常流动的学生,在不突破班额的情况下办理接收手续。
(三)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只允许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同时到多所学校报名。若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导致无法建立准确学籍,影响就读的,所有责任由家长全权承担。
特此公告
附:招生服务片区示意图
砚山县民族中学
2022年6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yanshan.gov.cn/zwzx/gsgg/content_6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