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办公室人员1名;
(二)法治宣传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办公室人员岗位要求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法治宣传人员岗位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者优先考虑。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二年以上办公文秘工作经验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考虑;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政EMS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街道港口水利大院港口区司法局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8000。
2.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港口区司法局邮箱:sfj2862148@126.com。
3.报名材料。将《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照片处粘贴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寄送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办公室进行审核。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附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确定面试名单。电话通知各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测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方能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核及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进行基本写作测试。面试+测试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五)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承担。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2个月。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签方式签定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和聘用管理
(一)工资福利:专科学历3260元/月,本科学历3580元/月,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证书者在此基础上增加300—500元/月。工资福利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二)考核管理: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年终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三)动态管理: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0-2886918。
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
2022年6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1e4c5152-91f1-4ee0-a53c-1bfd0e413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