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0770-2290200
电子邮箱:jianshejub@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728号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3200元/月—3500元/月)+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959f34e0-b2a9-4cfd-9e68-727fc79d6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