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苍梧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协助编制内司法警察承担值勤、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男女不限,女性身高158以上,男性身高165以上,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能达标,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
6.持有B1以上驾驶证并具有驾驶经验、从人民警察院校毕业、复退军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7.同等条件下,持有C证以上驾驶证并具有驾驶经验、具有体育特长、具有从事司法警察、公安辅警等工作经验者优先择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非法组织、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苍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74-2680383。
3.资格审查: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于8月24日前在苍梧县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公示。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公示。
五、考试:具体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另外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招录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工作表现良好的,转由我院长期聘用。
八、薪酬待遇:新入职工资、差旅补助、绩效奖金等按目前本院聘用司法警察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0日
来源:http://wz.gxrc.com/Article/info/5a846298-48e8-4cf8-a3d5-0dfa6204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