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需要,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决定以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名义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创建办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民族学、中文、文秘、法律、新闻专业优先考虑。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创建办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个人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市创建办)。
(2)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市创建办)(请使用邮件快递,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547000。
(3)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aa2227@126.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市创建办×××(岗位)工作人员)”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市民宗委(市创建办)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2227。联系地址: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大院内)。
河池市创建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8.25 (1).doc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来源:http://hc.gxrc.com/Article/info/4cf6a12b-085f-4eb8-8e97-3e4a740d7b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