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2.专业及学历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应用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工业分析与检验、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有原子吸收、离子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大型仪器操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热爱环境监测工作,能吃苦耐劳,好学上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文化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病症。
(四)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及能展示相关岗位能力特长的证件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发送到fcqjcz@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技术人员”字样。
(二)资格审核
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等电话另行通知)。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等。
(四)体检
考核结束,根据相关考核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3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6%,个人6%)。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灵峰大道309号。
联系电话:0770-2065362或0770-2065363;联系人:符荣华。
附件: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1日
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f000ec5a-103e-473e-8479-56e8ba4e78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