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各职位的排名,根据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职位排名,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列排名的存在将影响后续排名。例如,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各职位的排名不超过职位招录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例如,该职位招录1人,有2人以上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的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其余人员不进入资格复审;若该职位第一名没有并列,有2人以上并列第二,则第一名和并列第二名的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出现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