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防贫监测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果市黎明乡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贫监测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乡扶贫工作站村级防贫监测员。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管理、使用好扶贫信息系统大数据,加强对各行政村脱贫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其他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户、支出骤增户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提前干预,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机关单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7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填报《平果市黎明乡防贫监测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黎明乡人民政府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应聘者持本人简历、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黎明乡乡村振兴工作站面试。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平果市黎明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务合同,采取“ 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按2300元/月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林(黎明乡乡村振兴工作站)
联系电话:0776-5550026
电子邮箱:lmxzf001@163.com
通讯地址:黎明乡人民政府(平果市S215-黎明街)
附件:
平果市黎明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来源:http://www.pingguo.gov.cn/gsgg/t156935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