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简章
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性别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文、经济管理、文秘、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有一定的写作功底,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者或有办公室、会计从业经历者,有C1驾驶证并熟练驾驶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填写《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横二路新兴产业园办公楼二楼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收,邮编538021(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3258009@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预计2023年3月14-15日,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现已从业者,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为3044元/月(含五险),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并与区政府统一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享受工会待遇,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联系。联系人:郑渭誉,0770—3258009,18377005752。
附件:2023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9fa5de88-5099-4850-a7c4-18c883e15b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