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为做好德宏州公安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2023年报考德宏州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并通过笔试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请查询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项目
(一)测评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5:30
(二)测评地点: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
(三)测评项目:
1.纵跳摸高
2.10米×4往返跑
3.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
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5:30在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东门集合,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测评地点。15:30至16:00组织全体考生进行抽签,抽取本人体能测评考号,16:00至18:00所有考生根据考号顺序进行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凡其中一个项目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下一个项目的测评。
三、体能测评标准
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穿着便于运动的鞋服参加测评。
(二)测评中,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摔倒,裁判不停表,考生应继续完成该项目的测评,如考生自愿放弃测评,成绩为零。
(三)体能测评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让他人替考,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测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请考生认真、严谨对待每一项测评项目。在测评中,严禁其他人员在旁加油助威,带跑考生。
(五)请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有不适,请及时向项目考官报告,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医治。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
(六)考生在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离开测评场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携带手机、录音、录像等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器材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七)考生在测评期间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到测评现场,如遗失自行负责。
(八)公安机关体能测评是一项高耐力、高强度的运动,对测评考生身体素质要求较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严重疾病患者等考生或妊娠期内的女性,以及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评,否则,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九)考生在体能测评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生,体能测评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取消其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监督
德宏州公安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时携带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黑色碳素笔到德宏州公安局(芒市大街32号)附三楼会议室报到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按照体能测评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5:30到达测评地点,当日下午16:00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意外,考生无法按时到达需提前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龚警官 13988221796
监督举报电话:0692-12389
德宏州公安局
2023年3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c_TWF6PRIP_ELB82L5-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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