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3日至4日进行。
面试分别于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考生分别于上午8:30、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招待所7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北露园3号楼。
三、心理素质测评和英语加试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
参加标准创新司国际标准合作处、国际合作司多边合作处2个岗位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中加试英语,英语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三)体检
体检地点在北京,体检时间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对个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舞弊,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联系方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010-88650936(电话)010-88650907(传真)
接电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2023年3月27日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186da032901872b605724022a&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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