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7:30前签到。
地点: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
二、面试方式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法官、检察官助理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四、参加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加盖资格复审单位印章)、资格复审时确认单。
五、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30签到,核对信息。
(二)安检,收取考生通讯工具及随身物品。
(三)抽签:面试前在监督员监督下,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抽签时未到的考生,剩余的顺序号作为其抽签号。
(一)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
(二)面试结束后,公布个人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指定路线离场。
(三)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日内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双版纳检察网站公布。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若截至上午7:30时仍未到达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除考生外,所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将携带的所有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和文字资料放至指定位置统一保管,候考和面试全程严禁使用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和文字资料。
(三)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四)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八)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7:30。
2.体检地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体检中心。
3.体检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4.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向医院支付。
(二)考察
考察由各招录单位负责组织。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6曰
附件:
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表.xlsx
来源:http://www.xishuangbanna.jcy.gov.cn/ggtz/202305/t20230506_41268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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