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书记员1名、辅警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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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条件且不存在一人多岗或曾经担任过城镇公岗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在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此类人员需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开具低保证明);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登记为主)。
(二)应聘条件:
1.书记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2)男女不限,户籍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学习能力强,细致认真,踏实肯干;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2.司法辅警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2.限女性,身体健康,身高158厘米以上,学历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和辅警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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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和福贡县人民法院部分发放两部分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福贡县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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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和体检
1.由福贡县人民法院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录用: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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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福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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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福贡县人民法院309室政治部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86-3412060 0886-3411011
联系人:徐老师 18008865865 杨老师18008866050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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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经筛选简历以后根据择优原则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QDnao9oXH49_Rw7tu81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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