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凤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19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滁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至6月28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滁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选择在凤阳县进行认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二、认定范围对象
凤阳县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凤阳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凤阳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凤阳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就读于外地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凤阳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凤阳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凤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凤阳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凤阳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凤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安排为两段:4月8日至4月19日17时;6月17日-6月28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申请人员务必对照符合自己的网报时间段及时报名申请,报名时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凤阳县人民医院或凤阳县中医院体检(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请到凤阳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安排也按两个时间段进行,4月8日至24日为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6月17日至7月3日为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请申请人对照执行(有的体检项目当天出不来体检结果,请大家联系医院合理安排好体检时间)。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024年上半年凤阳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同样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4月8日至4月19日报名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现场确认地点: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9窗口。咨询电话:0550-6715513,13955069996。
2、6月17日至6月28日报名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至7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现场确认地点: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9窗口。咨询电话:0550-6715513,13955069996。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凤阳县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凤阳县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凤阳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体检表上照片须加盖体检医院的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贴在“现场确认工作单”上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5月31日及7月31日前两个批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将分别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参与申请人现场确认登记邮寄信息,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每位申请人;或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教育体育局人师股(北一楼)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体检医院及联系电话
(一)凤阳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体检中心(上午7:30至9:30为体检时间,须空腹;下午14:30-16:00为拿表格时间),咨询电话0550-2226923、2226587,地址:凤阳县府城镇子顺路288号;
(二)凤阳县中医院(周一至周日8:00至9:30为体检时间,须空腹),咨询电话0550-6120699,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7日
来源:https://www.fengyang.gov.cn/zwdt/tzgg/278388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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