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3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告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因工作需要,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资质要求
1.基本公共卫生岗:2名,18-40周岁,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临床专业及有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2.护理岗:1名,18-40周岁,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男女不限,有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服从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等情形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待遇
基础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24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发放,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意外保险。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地点: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5楼办公室(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32号),李老师14787705850。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下午16:3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含初始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1套(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参考以上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验原件收复印件),另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能证明本人资质的相关证书和获得相关荣誉证书等。
2.报名时审核相关资料原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安排及成绩公示
(一)笔试(100分)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11:00(开考后迟到超过15分钟(含)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五楼大会议室。
3.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基本公共卫生岗为麻风病防治知识,护理岗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人数不受开考比列限制。
4.笔试结果:2024年4月19日下午在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人数: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五楼小会议室。
4.成绩公示:2024年4月22日下午在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综合成绩及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本站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本站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
四、递补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一)拟录用人员体检或经试用期考察发现不胜任工作岗位的;
(二)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三)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四)经公安机关核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的。
五、未尽事宜由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
2024年4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ExlJ3i3Y_nLP4cmZnwY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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