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检验检测院关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信息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精神,经德宏州检验检测院院党组研究同意,并报州人社局批准,德宏州检验检测院面向社会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1.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上七类人员统称为“就业困难人员”)
2. 招聘岗位
检验检测人员2人
二.岗位要求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有检验检测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
基本工资20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州检验检测院外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四.工作地点
芒市机场大道46号,联系电话:苏老师 18108892788。
五.报名方式
持有《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到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德宏州政务服务大厅A2区14号窗口,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272733)审核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信息,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人员,统一到现居住地所在社区领取《公益性岗位就业报名登记表》经社区工作人员审核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并在社区公示后,将登记表交至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德宏州政务服务大厅A2区14号窗口)。
六.其他相关要求
提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录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单位已同意招用的,上岗前连续3次拒绝上岗;或2次因个人主观原因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再主动提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援助。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m-3lAumQKOce7SOsnn7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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