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飞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一、报名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24时。
直招军士: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8月1日。
二、征集对象
义务兵征集:男兵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适量征集高中学历青年,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毕业生、有高级职业资格的中专中职技校毕业生、小语种专业毕业生、高原条件兵、少数民族兵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型人才入伍;女兵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中征集。
直招军士征集: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在我市征招军士范围。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同等学历中的理工类大学生和专业技能型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上半年报名应征未批准入伍的青年,可继续参加下半年应征。
三、报名方式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
1.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
2.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关注“云南征兵”公众号报名
1.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征兵”公众号并关注。
2.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直通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一)年龄要求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1.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相当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3.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二)政治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吃苦耐劳,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相关要求。
(三)身体条件
身高体重: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质指数BMI值=体重(KG)/身高(M)的平方,男性:17.5≦BMI<30,其中:17.5≦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4.8,因近视经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的,需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色觉正常。体表及其他: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后的裸露部位不超3cm,其他部位不超过10cm。无颅脑、胸腹腔手术史(阑尾手术半年以上无后遗症、疝气手术1年后无后遗症除外),无传染性疾病,血压、心率无异常,肝胆胰脾肾肺等脏器无异常,无家族遗传疾病。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其他补充规定。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优惠政策
1.经济奖励。凡从昌宁入伍的新兵,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不含直招军士和直招军官);二是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不含直招军士和直招军官),按照规定发放省、市、县三级奖励金;三是二次入伍人员按照省、市标准发放奖励金,同时为高校毕业生的,累加毕业生奖励金;四是服现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按照相关标准奖励。
2.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军士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3.公务员、事业编招考和国企招聘。按照《保山市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试行)》,一是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可享受云南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计划(具体退役时间要求及相关报考条件以当年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公示为准);二是从2022年起,保山市(含各县、市、区)每年按当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保山入伍、服现役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三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参加市、县(市、区)两级所属国有全资、独资企业公开招聘职工时,符合条件的,笔试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
4.其他优待政策。大学毕业生参军还可以享受学费资助、考研加分、免试专升本、政法干警和专武干部专项招录等优惠政策。入伍后在士官改选、提干考学、军队文职招考、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安排。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八、征兵咨询(监督)渠道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1697(县纪委监委)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75-2257236(县人武部纪委)
鸡飞镇咨询电话:0875—787921815925000290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特此公告
昌宁县鸡飞镇征兵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6NtPzhZ5TTKCQxfhWhi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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