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镇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的通知》(便签〔2024〕-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二)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富宁县新华镇卫生院六楼综合(党建)办公室,工作日08: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
2.QQ邮箱报名:3189095409@qq.com;(发送报名材料时,将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打包,文件名应为:应聘岗位+个人姓名);
3.报名联系人:罗副院长,联系电话:15368769815,办公室联系人:吕福临,联系电话:13508760284,办公室电话:0876-6122244。
(三)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及继续教育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相关证件只需提交复印件,原件待面试时现场查阅审核。
四、工资待遇
(一)参照《富宁县新华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被录用人员在2025年年底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与我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在我院服务至少5年以上,可享受省级财政按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四)被录用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及单位工作,违规者按违约处理,需一次性全额退回已享受的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后,交纳工伤险、失业险及养老保险。
富宁县新华镇卫生院
2024年7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TYyKBlyU3fQNiYcD5d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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