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就业服务辅助岗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以上条件满足1条即可。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党史研究工作,为人诚恳,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
2.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做事认真、细致,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拟聘用对象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用工管理按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工资薪酬按照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
(扫码获取《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
四、纪律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3号楼301)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691-2132459
电子邮箱:bnldjy@163.com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fIyq83uEwzq2uSNdN3k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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